撰文:鄺詠嫺女士 家庭動力 個人、婚姻及家庭治療師
近20年心理學界鼓吹正向發展,從過去專注精神疾病,轉為研究快樂生活、美好生命及探討有意義的人生為目的。正向的觀念從個人層面,推廣至家庭、學校,甚至社會層面。香港近年也廣泛地推行正向教育,幼稚園、中、小學不斷響應,舉辦很多正向管教講座。到底何謂正向管教呢?
「正向管教」是以相互尊重和合作的方式,在溫和而堅定的教導下,幫助孩子培養自律能力。孩子感受到尊重及有尊嚴的狀況下,自願遵守規則,產生自律的行為。孩子在自律自控的情況下體驗自我能力,因而建立自我價值。可惜,許多時人們都誤以為「正向管教」是縱容,放任孩子不管!
傳統的教育方式,在孩子做錯事時,指出孩子的錯誤;更嚴厲者用處罰的方式,希望孩子心生警惕,謹記教訓,不再犯同樣的錯誤。可是,孩子不一定知道要怎麼做才是對的。不能說傳統管教方式不好,它使孩子知道錯誤,或許在這樣的管教方式下,孩子可能不再犯相同的錯誤。可是,處罰對孩子的影響是拒絕和否定,不認為孩子有自律與負責的能力,剝奪了孩子訓練自己負責任及自我行為修正,孩子很可能建立負面的自我價值。
舉個例子來說,孩子在公眾地方嚎哭大叫。這時候,採用傳統管教方式的父母會告訴孩子說:「在公眾場所不能大叫!」嚴重的情況下,可能還會即時處罰,父母可能會掌摑孩子的嘴,或大聲喝止孩子。這麼一來,孩子學到的是「哭叫會被打罵。」、「哭叫是不對的。」、「哭叫不被父母接納。」但是孩子不一定知道「在公眾場所怎樣的行為才是合宜」,或者「要怎樣表達才被接納」。
如果採用「正向管教」的方式,父母可能會告訴孩子:「爸媽明白你現在很失望,因為⋯⋯,所以哭泣大叫,但在公眾埸所這樣做會影響他人。你可以伏在爸媽懷裏哭,或想想有什麼方法可以令你不那麼傷心?」。這麼孩子不但知道「在公眾場所大哭亂叫是不對的」,也知道「父媽明白他,並且給與他機會為自己負責任,解決問題,體驗自我能力」。
從以上例子我們發現,單告訴孩子甚麼是錯誤、不被接納的行為,讓孩子不再犯相同的錯是不夠的。最重要是讓孩子學會甚麼是好的行為、是恰當的。當孩子學會好的、正確的行為時,不好的行為自然會減少。
正向管教是向孩子表達愛與支持,給孩子共處的時間,關懷並積極聆聽。用不責備、不標籤的方式向孩子表達想法;客觀地描述事件或行為,用「我看見」或「我感到」等字眼表達,避免用㧗評或指責等的字眼。許多時父母因比較,對孩子有過高的期望,而訂立不合理的要求。對孩子的期望要合理,符合孩子的年齡與發展的需求。用真誠讚美孩子,肯定他的能力與特質,信任他有能力去改進,強化正面的行為。感謝他的努力與貢獻,指出進步之處,表達對他的接納與認同。